信息披露不准确 晶华微及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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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晶华微(688130.SH)发布公告表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公司及董事长吕汉泉、总经理罗伟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周荣新等责任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指出,在现场检查中,晶华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2022 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与缙云县志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且审议后存在现金管理超出审批额度的情况;四是公司财务章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晶华微、吕汉泉、罗伟绍、周荣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晶华微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晶华微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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