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快速处置一起违法用工案件

来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群众崔某到场实名制举报称,自己的朋友王某在雨花路某餐饮店内上班,目前年仅 15 周岁,系童工。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并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刻与当事商户取得联系,但该商户负责人但某给出了否定答复。

按照对举报投诉事项有始有终的监察管理原则,呈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通过崔某与王某取得联系,在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得到有效答复后,于当日 17 时联系工作人员至当事人所在商户进行现场走访。18时许,当事人王某与举报人崔某来到呈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经查验,举报人崔某所反映的违法用工事实存在,遂依法传唤违法用工商户主要负责人到场配合调查。商户负责人到场后,承认在用工过程中知晓劳动者系童工(未满 16 周岁)仍然雇佣的违法行为。19 时,在对商户负责人完成笔录问询并送达《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立案通知书》以及《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两份文书后,要求商户负责人现场支付当事人王某四月份应付劳动报酬,指令该商户限期将当事人王某送回安宁交至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该违法用工行为单位承担。

两天后,当事人王某安全抵达父母处,同时回传现场视频进行确认。(昆明信息港 呈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供稿)

关键词: 劳动监察大队 人力资源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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