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包容环境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江西省推出18条具体措施

来源:人民邮电报

近日,江西省发布了《构建包容环境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18条具体措施,对江西省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实行2年发展“包容期”管理,积极营造数字经济发展一流生态,大力推进江西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破除“隐性壁垒”,平等对待数字经济主体。《措施》提出,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数字经济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严禁擅自加码增添负面清单内容。

深化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措施》提出,推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持续深化“一照通办”改革,积极推动更多地方、更多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范围。探索试行“极简审批”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低风险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范围,实施承诺准营。

深化“宽入严管”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包容期”管理。在“包容期”内,通过集中普法、宣传引导、合规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方式,重点突出开展行政指导和服务,试行有温度的监管执法。建立辖区内数字经济企业专门数据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要采取减少检查比例、降低检查频次等措施进行监管。探索非现场监管形式,“无事不扰”。对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实行“保姆式服务”,建立服务指导联络制度,免费提供电子信息产业专利快速授权等服务。

创新制度供给,依法审慎开展行政执法。《措施》提出,对利用数字技术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子千)

关键词: 数字经济主体 登记审批制度改革 一证多址 非禁即入 一照通办 一照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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