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嵩明警方在行动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从嵩明县公安局获悉,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嵩明警方共办理涉侵犯知识产权案、食品药品案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8人、移送起诉11人,涉案金额276万余元。

销售假烟 为蝇头小利踩法律底线

2021年12月,嵩明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在杨林镇一酒吧内查获“紫云”“软珍”“中华”等多品牌香烟274条,案值6.8万元。经查,在2020年至2021年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为获取高利,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低价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进行转卖,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无商标授权 怎敢“贴牌”加工

2021年4月,嵩明县公安局在杨林工业园区查获一批假冒知名品牌商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经侦查发现,嵩明杨林工业园区一企业在未得到该知名品牌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的该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在云南昆明、曲靖等地区广泛销售,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

彩色复印造假钞 百万梦变牢笼梦

2020年10月,嵩明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某斌伙同赵某、曹某鸣等6名犯罪嫌疑人,用2张真美金伪造复印价值110余万元的假美金,通过网络联系买家,以低于市场兑换率为诱饵,先后骗取人民币23万余元。

除了一批大要案的侦办,2021年以来嵩明警方广泛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5·15”经济犯罪宣传日,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识假防假技巧和方法。

关键词: 嵩明县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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