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源头治欠促和谐

来源:昆明信息港


【资料图】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詹正坤 普丽艳今年以来,嵩明县人社局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欠,加大监察力度,督促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嵩明职教新城昆明市君和君泰A1号地块项目现场,嵩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正在对工程施工建设方用工情况进行劳动监察。工程负责人介绍,此项目9月27日复工建设,A1地块一期工程由9栋高层,34栋合院、4栋叠拼和2栋商业组成,目前合院及叠拼主体结构已经完成93%,计划2023年年底交付使用;高层结构主体封顶5栋,其余4栋准备年底封顶,计划2024年6月底分批次交付使用。现在每天有近300名工人正在紧张施工。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有专人监管,公司专门设立了资金系统,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个工人在农业银行开户,工人的工资以月的形式从专户进行发放,不存在拖欠。

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嵩明县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守好安心放心底线。一方面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建工程项目,重点企业,督促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专户和分账管理、总包代发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接月编制工资表),建立完善工资支付台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另一方面多渠道、广宣传,强化企业法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的渠道,公布了各镇(街道)、园区和劳动监察、住建、交运、司法等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都会第一时间到场处理,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及时化解欠薪隐患。

据介绍,每年元旦、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易发高发期。近段时间以来,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在建项目进行宣传工资保证金存储、返还等政策法规,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企业规范用工。

今年1月至10月,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深入在建项目、企业检查380多次,约谈“六制一金一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40次,对7家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共处罚金44万元,下达存在问题整改116份,收缴40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0多万元,为9600多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300多万元。

同时,嵩明县还设立“工资保证金”业务窗口,专人为企业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办理;结合“诚信万里行”活动,主动为9户被处罚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鼓励企业诚信经营。

下一步,嵩明县将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好“法院+人社”欠薪化解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充分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

关键词: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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