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议:东川寻甸携手打造“飞地经济”发展样板区

来源:昆明信息港


【资料图】

10月10日,东川区与寻甸县签订《合作共建天生桥产业园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标志着双方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两地资源,携手共建天生桥产业园区,打造“飞地经济”发展样板区。

《协议》明确了园区开发范围、土地手续办理、利益分配机制等内容。按照省级园区优化提升要求,东川区与寻甸县共同确定天生桥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3.3874平方公里,其中东川区独立开发面积1.9831平方公里(以下简称“东川天生桥园区”),寻甸县独立开发面积1.4043平方公里(以下简称“寻甸天生桥园区”),分别纳入两地各自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规划范围申报审批。

按照《协议》,东川天生桥园区内的土地由寻甸县负责开展收储、报件、供地等工作,东川区积极配合;两地通力合作解决园区土地遗留问题,确保2023年6月以前完成已取得批复的1155亩土地的招拍挂供地工作,并全额返还企业垫交的土地成本,及时办理土地证。东川天生桥园区今后新取得报件批复的土地,按照与寻甸产业园区金所片区同价的原则挂牌供地,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给东川区,寻甸县不再分享。

《协议》要求,东川区和寻甸县建立园区范围内企业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分成机制,其他指标不进行分成。东川天生桥园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企业,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扣除东川区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后),自2027年1月1日起,按照东川区60%、寻甸县40%进行分成,每年结算1次,于次年3月31日前支付到位。东川天生桥园区建成区范围外的新引进项目,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扣除东川区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后),自企业投产第二年起,按照东川区40%、寻甸县60%进行分成,每年结算1次,于次年3月31日前支付到位。

东川区引进的项目落户寻甸天生桥园区,纳入寻甸天生桥园区管理,企业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扣除寻甸县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后),自建成投产第二年起,按照东川区50%、寻甸县50%进行分成,每年结算1次,于次年3月31日前支付到位。寻甸县引进的项目落户东川天生桥园区,纳入东川天生桥园区管理,企业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扣除东川区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后),自建成投产第二年起,按照东川区30%、寻甸县70%进行分成,每年结算1次,于次年3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据悉,实施“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既体现了东川产业园区、寻甸产业园区产业布局和招商重点的差异互补性,又满足了两个园区对化工园区的迫切需求。下一步,天生桥产业园区将继续探索创新“飞地经济”发展模式,努力把园区打造成面向昆明、面向全国的“新窗口”,承接产业转移、集聚人才的“桥头堡”。(昆明日报 记者杨敏 实习生孙睿敏)

关键词: 实际缴纳 扶持资金 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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